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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该让消费者雾里看花

1999-05-16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李宏刚

消费者选定了某种商品之后,最看重的就是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有效期等日期标注。但恰恰这一项常常让消费者有种“雾里看花”的感觉。

一位姓周的女士告诉笔者,她常常购买化妆品,但不止一次地在华丽精美的包装盒上发现“生产日期见盒内说明”等标注,可这种包装往往是“非购买者拒绝打开查看”的代名词。

一位药店经理也叫苦不迭:“现在人要求高了,买药时先问是啥时候的货。遇到生产日期在包装里面的不撕开吧,买的人不相信;撕开吧,如果不买咋办?还有些药品只标生产日期,不注明有效期或保质期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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